根据学校党委有关精神,经禁漫岛 教工第一党支部民主评议,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以下1位教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接受教师广泛评议,评议期七天,若有异议,请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于11月21日中午12:00前交至学院党委(6号学院楼407室)或E-mail形式(学院信箱:[email protected])联系。具体名单如下:
郑超
禁漫岛 党委
2016年11月14日
上一条:禁漫岛 教师党员赴嘉兴南湖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党性教育 下一条:关于全面推行“党员固定活动日”制度的通知
【关闭】
电话:0571-87557158
传真:0571-87557158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6号学院楼
Copyright © 禁漫岛-禁漫岛韩国H漫|禁漫天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