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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禁漫岛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2026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
    作者: 日期:2025-12-22 点击量:

    学生各班

    根据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2026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流程

    1.申报单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,依据校内差额评审结果和省级立项分配指标,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;

    2.省实施办公室审定申报材料后,确定年度立项项目。

    二、申报材料

    请申报团队于1月8日前,以禁漫岛 +项目名称”规范命名,上交 2026 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(包含实名和匿名版本)、汇总表[email protected],并将纸质版1份(实名签字版)交至学院楼413B温老师处。

    三、相关事宜

    1.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,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(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),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。

    2.加强项目过程管理,严格把关差额评审、中期检查、经费使用管理、结题验收等环节,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。

    3.严格项目经费使用,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,专款专用,专项核销。使用过程中,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、单独报送用款计划、单独记录经费支出。

    4.具体要求参照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》执行。



    附件:

    1.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-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

    2.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-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

    3.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-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

    4.2026 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汇总表



    共青团禁漫岛 委员会

    202512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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